May 22, 2009

[聲援王工程師]王偉民522聲明稿

針對昨日台北市政府向台北地檢署告發王偉民工程師違反技師法,「擅自執行技師業務」,王偉民工程師做出以下聲明,並同時以此聲明函覆台北市政府相關人等:
  1. 本人參與貓纜一案,係基於受影響之社區居民安危應受關懷協助之前提下,針對期間之工程問題加以了解、釐清,並以自身所具之專業提出疑問,並對居民及有意監督的媒體說明,從未有任何收取費用之營業行為。

  2. 本人從96 年5 月受邀參與樂生自救運動迄今,從未以技師自居(附件一、二)。且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吳澤成邀請下,所參與的樂生案各項會議中均以「王偉民先生」、 「王工程師」之身分參與,會中本人以自身所具之工程專業所提意見,均尚獲前工程會主委吳澤成形式上之尊重(附件三)。所以,身為技師法之主管機關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是同意讓不具專業證照的人民可以對工程問題發生表意見的。

  3. 本人追隨許多工程前輩之自我期許,終身以作為一個工程師為榮,故在工程會召開會議之諸多博士、教授、技師、董事長中,總是自豪的以工程師身份發言。本人從未亦無需作技師執業行為,請2 位提告人詳查並勿以不實之誣告破壞本人之名譽,否則將自行承受法律之責任。

  4. 本人曾在97.12.4 下午2 點在楊錫安秘書長辦公室對楊秘書長作說明,現場並有副祕書長、林奕華議員等,又曾在98.1.14 中午12 點在楊錫安秘書長辦公室對楊秘書長2 度說明,在場並有工務局長、新工處副處長、陳世杰科長、林奕華議員及其助理楊小姐及樂生青年許同學等,會面時間均超過1.5 小時,期間本人均針對貓纜各項可能弊端對在場人士詳細說明,楊秘書長亦不時提問,本人亦就工程專業之見解予以回應。本人自與會自我介紹之始,均自稱工程師,卻都不聞在場官員以不符技師法之理由指正,何昨是今非耶!

  5. 上述會面中,楊秘書長2 次要求本人對環襯外空隙重大缺失提出補救方案,並誘以市府經費支付,本人均於第一時間拒絕。當日林奕華議員晚到,當其趕到剛坐定時,楊秘書長即向林說「我有向他說要給他做,他不要」,楊秘書長5 月21 日回應自由時報時,所謂「後來發現本人非技師身分而作罷」之說法,係栽贓之謊言。

  6. 退萬步言,楊秘書長當時是承認環襯外空隙是個大問題,否則幹嘛要收買本人呢?請2 位提告人勿浪費市府資源,做無謂的打擊小蝦米,模糊焦點的政治烏賊動作。並請收起傲慢蠻橫的態度,虛心的面對貓纜工程災難,找出埋藏在各層面的病因,解決它。身為台北市民最大的公僕,領市民所予優厚的俸祿,請用心為受害市民的福祉努力吧!

2 comments:

  1. 我本來要寫文幫你宣傳了
    不過想查更多資料...
    剛好查到這一篇
    http://ironhorse.coolloud.org.tw/node/3307

    當然這不是重點
    但要小心被做文章

    我寫文很龜毛&明天還要上班

    今天應該來不及寫這個了(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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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想媒體也不是第一次像這樣把人家的職銜弄錯了。

    不要說媒體,一般人是不會知道技師是什麼東西、與工程師有何不同、在做什麼事的。這也難怪以訛傳訛是稀鬆平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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