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陳凱劭的BLOG裡面有一篇文章,清楚的說明了為什麼台北市政府不應該向台北地檢署告發王工程師違反技師法。
其中精華部分容我在這裡引用一下:
任何不具技師資格者,一樣都可以針對任意工程進行「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甚至也不需要專業;但他的「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結果報告不發生任何法律效力,純粹是自己寫爽的,看的人要不要相信是他家的事;不能成為政府機關公文書一部份,亦不得為司法檢調作證。
「向媒體爆料」、「自行考察」、「自我判斷」、等等項目並不是技師業務。向媒體爆料並不是技師法定業務,亦非技師才能獨攬的業務。
May 26,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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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文說「王工程師參與貓纜塔柱補救計劃之設計」是超過事實,我已修正本文為「向北市府作出若干建議」;王姓工程師曾向市府做過一些建議是有的。
ReplyDelete我知道,您修改的第一時間我就發現了。 ^_^
ReplyDelete我自己又補了一段:
ReplyDelete我們常在報上看到醫學院學生利用寒暑假到偏遠地區為弱勢者進行簡易的檢查、醫學常識宣導;這群醫學院學生當然還沒有醫師執照,但已有基本的醫學專業智識,他們到偏遠地區並沒有做出醫療的行為,若需要當場做,通常會由隨行帶領,具有醫師資格的醫學院教授來做,或者建議當地人到正式醫院做進一步的正式診斷與治療。若依台北市政府法律見解,這群熱心到弱勢族群的醫學院學生,全成了密醫了。
我支持你們到底!
ReplyDelete謝謝,大家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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